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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3-22 [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于2021年3月5日-5月31日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申报,并于2021年5月24日前将本学院申报材料报送文科处。

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七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其中一份双签双章),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报送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527102466@qq.com,文件名以申报者姓名命名。

联系人:沈丹阳 张哲

联系电话:87543215

人文社科处

2021年3月20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