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自主创新重大及交叉培育项目面向全校所有院系教师公开征集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人文社会科学自主创新重大及交叉培育项目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深化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着力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应用对策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有丰富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申报者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特别是申报交叉项目进行跨学科研究的教师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执行者的责任。
4、凡有自主创新基金在研的项目(含学校统筹项目和院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5、凡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6、须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三、申报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每个学院限报4项。
2、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四、结项要求
1、教授两年内至少申报一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副教授在具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申报条件后两年内进行申报。
2、若申报成功,则可结项;若申报不成功,则需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达到以下要求之一即可结项:
(1)著作类成果正式出版。
(2)论文类成果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B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为省部、地市级党政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并有相关证明或获得同级领导批示;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教育部《大学智库专刊》采纳。
(4)软件类成果有应用单位证明。
(5)哲学社会科学数据库类成果提交数据库建设报告和社会服务报告。
3、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项目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若未标注,则不予承认。
五、其他事项
《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其中一份双签双章)经所在院系审核,与电子版一并报送文科处东七楼61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时文琪 伍凯宁
联系电话:87540381
电子邮箱:shiwenqi@hust.edu.cn
文科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