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请于2019年12月16日16:00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的封面由院系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同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根据与加拿大魁北克研究基金会(FRQ)的双边合作协议,2019年双方拟联合征集合作研究项目,鼓励中国和魁北克科学家在“智慧城市和大数据”领域开展合作研究。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城市管理和治理(City Management and Governance)
2. 公众参与和公共管理(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Public Management)
3. 数据共享和城市发展(Data Shar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
4. 互联社区与老年人(Connected Communities and the Elderly)
(二)申请代码: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管理科学部代码(G04)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对于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规模:不超过4项。
(四)资助强度: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200万元(请注意:申请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 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 与国外(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中加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NSFC和FRQ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 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申请要求
1.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2.合作研究项目的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3.作为申请人申请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参与承担或者参与申请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交流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
4.《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申请报送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至16日16时。
2.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接收,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FRQ(中加)”,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实行定额补助的资助方式。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附件材料包括:
(1)加方合作者向FRQ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无此全套英文申请材料副本的,将不予受理);
(2)中方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的英文学术简历(格式参见本指南附件1)。
(3)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本指南附件2)
5.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研究项目英文名称须与加方合作者向FRQ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三)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19年12月16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
五、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陈婧 刘秀萍
电话:010-62326877,010-62325377
电邮:chenjing@nsfc.gov.cn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二)加方联系人:
Dr. Bernard Vandal
电话:+1 (418) 643-7582, 电邮: bernard.vandal@frq.gouv.qc.ca
附件:
1. 英文学术简历模板
2. 英文合作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19年9月10日